瑀皊

这路遥马急的人世间,我爱你何止三五年。

用尽我的一切奔向你

第一人称,R小娇妻视角。


x年x月x日(R的日记)


Q昨晚在酒店阳台吹风时,答应我去柏林博物馆。

根本算不上请求或者协商,用不着,先生可以只凭我的一个眼神确定我的心意,就像中学时期数学课上的几何证明,无论我的思路多么诡异,他总是能理解的很彻底。我们在一起之后,从来不曾有过其它情侣般的争吵与冷战,原因是我们实在是默契到争吵都失去了意义。所以,总是前一方提议,后一方同意,我们的大脑就像长在一起。


先生有些沉默,从昨天登上游轮就开始沉默,除了拿着装着红酒的高脚杯、带着AirPods Pro听歌时蹦出一两句歌词,他不发出一点声音。我也并不是很爱说话的人,只是在我们都这么沉默的时候,有一些不长眼的女人疯了一样往我身上贴。我承认自己容貌确实是精致至极,可我并不喜欢以吸引女人来证明自己的魅力,尤其是先生看到这幅场景时表情并没有任何变化,仿佛只是沉浸于音乐,说实话,我很不爽。


但我很固执,我不想让任何人包括先生知道我的心理波动,我并不热衷于思考某些复杂的人际关系,比如,在贴着我的某个女人之中有没有一个我若稍稍讨好就可以拿到一个报酬颇丰的订单,我不热衷,也不屑。虽然在中学时期的某位名叫LY的同桌曾一语道破这微妙的关系,大致就是,“这些女人根本不需要你的讨好就会给你好处,倒不如说这些女人在讨好你,而导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还是你的颜值,说透一点就是脸和身体。”


不过,我还是对情绪管理不太精通,我甩掉那些女人之后,对先生的淡漠发起了小脾气,我给自己找的理由是生理反应,因为七年级上册的生物书上写着,“生物能对外界刺激做出反应。”先生放任了我的无理取闹胡搅蛮缠,他当然知道我在想什么,以他的精湛的射击技术命中几率总是大幅度地赶超我对他思想的狙猎。毕竟从中学开始,班主任就会夸他是有思想的人。


本以为他既然明白了我的思绪,就一定会就着施普雷河的美景与我聊上几句对我的爱意,可他没有,我也不以为意,我们的美好关系本就不需要文字游戏来延续。说多了,也许会打破这种平衡,过多的过于浮夸的言语总会使人感到不够真诚,这种语句在语文作文中往往不能够打动老师们的心,除非阅卷老师实在是审美欠缺或者根本不够专业。到了柏林博物馆岛时,挽着先生手臂的一侧贴得更近了。


一向介意我触碰酒精的先生破天荒的同意我饮酒,以前每每共进晚餐时,总是把我手边的红酒及时换成果汁或者牛奶之类的。在拿到一杯果汁之后,我总是在肚子里反反复复地说着先生的坏话。终于,我们就这样共同饮酒,与爱人对坐饮酒真是令人愉悦的体验。


我们的生活总是过于的循规蹈矩,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双双跳槽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只因为不想在穿着一丝不苟的西服,亮闪闪的皮鞋以及可以把人勒死的领带。我向来喜欢逃避,中学时期逃避数学步骤,步入社会后逃避社会的规则,我渴望一种极致的虚拟,渴望在这种虚拟之中寻找生命该有的真实。


我爱慕Q,我很确信不是某种心理疾病,不过我记不太清了,中国的同性恋合法了吗?


直到脸红扑扑。我们站在阳台上吹风。他说我的衬衫很有创意,长款的衬衫垂于膝盖上方几厘米,半边被我塞进了裤子里,长袖恰到好处的遮蔽住了所有手臂的线条,在肉体的遮蔽性和道学意义上,这件衣服很出色。我提醒他如果愿意,我可以为他解开几颗纽扣,我不介意让他看到我的锁骨甚至腹肌。他则没有对此表现出多大的兴趣,我埋怨他不解风情。他一再向我强调,成年男人的心理复杂而又危险,不过对此我并不在意。我生来就不曾听过任何人的劝诫,我反复的越界,洗澡后穿着宽松的浴袍在他面前转悠,衬衫几颗纽扣解开后,我故意在我的身体上洒上几滴红酒......我迫切的希望他的那种令人厌恶的自制力早日破功,希望在面对我时不再不为所动。


但其实,我的小小手段并不值一提,因为在无数个夜晚,我的狡猾与先生的狡猾想比,一文不值。


我很庆幸有一次我的喘息终于没有盖过先生对我的耳语,“R,我爱你,我愿用尽我的一切奔向你。”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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